本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民豐特種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05年12月1日以電話和書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會議于2005年12月13日召開,會議以專人送達和通訊表決方式舉行,會議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7人,會議由董事長呂士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過充分研究和討論,董事會形成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關于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民豐本科特紙業有限公司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
為生產經營需要,同意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浙江民豐本科特紙業有限公司(簡稱“民豐本科特”)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5700萬元,貸款銀行為交通銀行嘉興分行,期限1年。
民豐本科特系本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為2530萬美元,本公司持有其74%的股份,注冊地點在浙江省嘉興市,經營范圍為主要生產印刷型高檔水松原紙等各種用途的高品質水松原紙。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具有批準此項擔保的權限,本議案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通過《關于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民豐利群涂布有限公司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
為生產經營需要,同意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浙江民豐利群涂布有限公司(簡稱“民豐利群”)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額度為3000萬元,期限1年。在有效期限內,在不超過擔保額度情況下,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0]61號)和《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等文件的有關精神為民豐利群辦理擔保,授權董事長呂士林先生負責簽署有關協議,并履行公告義務。
民豐利群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冊資本為2600萬元,本公司持有其55%的股份,注冊地點在浙江省桐鄉市,經營范圍為真空鍍鋁紙的生產和銷售。目前該公司正在籌建期。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具有批準此項擔保的權限,本議案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民豐特種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12月13日
聯系人:盧先生
手 機:18926841456
郵 箱:admin@56ky.cn
公 司:東莞市廣粘膠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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